一、成立图书馆防火用电安全领导小组,馆长任总负责人,各部室负责人、各岗位馆员为直接责任人。
二、全馆人员熟知所在岗位范围内的消防器材存放处和使用方法,非火警不得动用消防设备。熟知保卫处号码(82825110)和火警电话号码(119)。
三、图书馆内严禁吸烟和使用明火。严禁使用电炉、暖手宝充电、电饭锅、电吹风等大功率电器设备。确保消防通道的畅通,馆内不准停放各种车辆,通道内不准堆放物品。
四、严禁携带易燃、易爆、腐蚀、剧毒等危险品进馆。确因馆内工作需要,须经图书馆领导批准,并有专人保管使用,以防意外事故。
五、图书馆内插座仅供读者手机、平板充电使用。阅览区域严禁私接电源线及使用电源插板,入馆师生携带的电子设备,应在场有人看顾时使用充电,人员离开时要及时断电拔下插头。
六、各部室的门窗、仪器设备要及时检查。下班前要检查门窗是否关好,水、电是否切断,发现有损坏及时报馆办公室维修。
七、各岗位工作人员定期检查消防水泵、灭火器等设施设备是否正常,有异常及时上报到学校保卫处。全体馆员有责任对全馆安全用电情况进行检查,发现违章用电有权对当事人提出制止和警告。
八、未经批准,一律不得进入图书馆配电房、弱电井。不得擅自改装供电设备和线路,不随意拨动图书馆内设备、电器、电源开关,不违规使用高功率电器和超负荷用电。严禁带大功率蓄电设备入馆,如电动车电池等。
九、发现电器设备故障,如冒烟或闻到异味等,请及时向馆内值班老师反馈。值班老师要迅速切断电源并报后勤基建处处理,不得擅自拆卸。
十、馆员及保洁人员打扫卫生、擦拭设备时,严禁用水冲洗或用湿布擦拭电气设备,以防发生短路和触电事故。图书馆安保人员要每日对馆内用电安全情况进行巡查,闭馆后清查仍未断电的设备并实时监控馆内情况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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